2011-6-24
弄錯檢體 誤以為攝護腺癌
〔記者鮑建信、方志賢、楊菁菁/高雄報導〕
高雄長庚醫院搞錯檢體,誤判高雄知名整形醫師曹賜斌罹患攝護腺癌,曹賜斌前往美國動手術後才發現根本未罹癌,不但白開刀活受罪,還出現尿失禁等多項後遺症,憤而控告長庚醫院和醫師,要求連帶賠償一千四百七十萬,高雄地院僅認定長庚醫院有疏失,判決賠償六百廿萬元。
赴美切除 才知根本沒得病
高雄長庚昨低調表示,尊重司法判決;曹賜斌聽聞後覺得不可思議,待收到判決書後,再與律師討論是否上訴。
九十四年八月十五日,曹賜斌到高雄長庚醫院檢查攝護腺,由泌尿科主任醫師江博暉進行針刺切片,交由醫師宋明澤檢驗判讀,卻因醫院泌尿科檢驗員貼錯姓名標籤,把曹某檢體與林姓病患檢體錯置,因而發生誤診,判定他罹患了攝護腺癌。
九十五年一月初,曹前往美國加州大學醫學中心動手術,切除包括全部攝護腺及其附帶尿道、膀胱頸部、貯精囊和輸精管等器官,隨後出現尿失禁、排便困難和性功能障礙等後遺症。
不料,加州大學醫院事後的病理檢查並未發現癌細胞,曹返國向長庚求證,證實是弄錯了檢體,憤而要江、宋兩名醫生和長庚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、醫療、看護和交通等費用共一千四百七十萬元。
江、宋兩名醫師指出,他們分別負責採取檢體和檢驗結果的判讀,不是他們錯放檢體,拒絕負連帶賠償責任。長庚則說,錯置的檢體為初期癌症,不需要開刀,可採取保守、追蹤方式治療,不會出現尿失禁,性功能障礙比例也不到一半,另曹在美國自行決定不再做切片檢查,也未將長庚檢體切片提供對方再次確認,加州大學醫院就直接開刀,不符醫學慣例。
不過法院指出,曹有攜帶錯置檢體到美國,並經對方醫生判讀為癌症,顯示曹和加州大學醫院已善盡確認措施後才實施切除手術。
合議庭法官表示,大型醫院的病理報告廣受採信,加州大學醫院沒有再次確認檢體必要,認定長庚誤診與曹某被切除攝護腺有因果關係。但尿失禁、性功能障礙、排便困難等部分,因曹無法舉證,精神慰撫金應由九百五十萬減為五百萬元,加上他請求醫療等費用一百廿萬元,總共須賠償六百廿萬元。
後遺症多 名醫險得憂鬱症
曹賜斌表示,長庚切片結果是攝護腺癌二期初,對一個五十五歲的男性而言是非常嚴重的病灶,通常都會採取根除性切除手術。
再者,美國醫師相當謹慎,他第一次赴美時帶著長庚醫院的病理報告就醫,兩家癌症中心的病理科教授都看過那份報告,但又要求檢視檢體,於是他回到台灣親自再帶著檢體跑一趟美國。為何美國方面沒有再次切片?曹賜斌強調,這是國際共識,要信任有國際醫療水平的醫院切片檢查。
另外,法院判決江、宋兩名醫師與檢體錯置無因果關係,因此不用賠償,曹賜斌也無法接受。他認為泌尿科醫師做完切片後,當然要監督護士或病理科將檢體名字標籤貼對,否則開刀房內切片檢體亂調,後果不堪設想。
曹賜斌強調,這幾年來只要想到這起烏龍案就全身冒冷汗,一想到醫界經常討論竊笑他的遭遇,有段時間幾乎都不敢出門,差點得到憂鬱症,最後靠著信仰和爬山才找回自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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